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客户服务
律师组合
研发中心
最新热点
特别声明
联系我们
 
留言板

 

    
    


最  新  热  点

 


1. 本所荣获2005年度河西区十佳律师事务所。
2. 本所开通工作网站,网址为:Http://www.kunpenglaw.org。
3.2006年11月30日,焦洪宝律师应每日新报记者邀请就“薛祖庆将100万元公款借人买房再自掏腰包还账,如此行为算不算挪用公款”参与讨论,焦律师认为清华大学教授、“太阳能之父”薛祖庆挪用公款尚存重大疑点,从现有证据看应当无罪。焦律师的观点发表于12月4日的每日新报上。
4.2006年12月2至3日,杨春慧律师参加了天津市司法局举办的天津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
5.2006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本所配合大营门街蚌埠道居委会深入社区开展义务咨询活动。冯会强律师在其处进行义务咨询活动,前来咨询的人员络绎不绝,冯律师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受到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6.2006年12月15日,焦洪宝律师参加由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协、天津日报《经济周刊》联合主办的律师行业助力滨海腾飞系列报道活动,在《天津日报》经济周刊“律师行业助力滨海腾飞之十三”专栏刊载题为:“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需要律师参与”的文章。
7.2007年1月,本所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法律顾问聘约。
8.2007年1月4日,葛泰律师应每日新报记者邀请就“收取开瓶费是市场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参与讨论,葛律师认为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有违法律,市场经济不等于放任自流。葛律师的观点发表于1月8日的每日新报上。
9.2007年1月10日,杨春慧律师应天津电视台聚焦房地产栏目邀请,接受记者采访为广大电视观众进行房产方面的法律咨询,该节目于2007年1月13日在天津电视台一套《聚焦房地产》栏目播出。
10.2007年1月12日,焦洪宝律师应每日新报记者邀请就“MP3免费下载算不算网络侵权”参与讨论,焦律师认为未经授权的下载使用均属侵权。焦律师的观点发表于1月15日的《每日新报》上。
11.2007年1月14日,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委托天津市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本所杨春慧律师作为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此次起草工作。
12.2007年1月19日,本所在博雅园举办新年联欢会,本所全体律师工作人员与顾问单位的嘉宾及司法局、律协的领导共庆新春。
13.2007年2月26日,冯会强律师应每日新报记者邀请就“郑州警方建议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采取过激行动引发争论,”参与讨论,冯律师认为郑州警方的做法属于紧急避险但应该注意限度。冯律师的观点发表于2月26日的每日新报上。
14.杨春慧律师被天津市河西区妇女联合会、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推举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并于2007年3月8日下午参加河西区专题表彰大会。
15.2007年3月5日,本所作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接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03级大四学生李志国、任伟、刘文璐、李梦婧在本所进行为期2个月的毕业实习。
16.2007年3月11日,本所参加了由市司法局、市律协举办的律师人才信息交流会。
17.本所献爱心为天津市盲童学校捐献部分书籍纸张,用于为盲童制作教材,练习盲文。
18.2007年3月份实习律师王宁宁、李丞加盟本所。王宁宁2004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现师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梁津明教授攻读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9月参加全国司法考试,2007年3月作为实习律师加入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李丞2004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后,进入天津中天通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任投资管理专员、经理助理。2006年9月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并一次性通过。2007年3月作为实习律师加入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19.2007年3月16日,召开河西区中介服务业联席会座谈会,河西区副区长江铭,区财政局局长王炜、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林毅出席会议。杨春慧律师作为河西区中介服务业联席会主席参加并主持会议。
20.2007年3月17日,本所行政主管冯莉红参加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学习探讨天津律师事务所07年的发展思路。
21.2007年3月27日,本所律师参加天津市律师协会组织的《物权法》讲座,听取《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对《物权法》的解读。3月31日,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组织学习研讨《物权法》。
22.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献爱心为河西区慈善协会捐款。
23.本所工作人员仙枫的母亲生病住院,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为此捐款,共祝仙枫母亲早日康复。
24.焦洪宝律师分别于2006年12月及2007年1月份在《政府采购信息报》上刊载文章,并应邀参加该报记者组织的专题栏目讨论。
25.2007年3月,鉴于焦洪宝律师在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及实务领域的业绩,焦洪宝律师申请加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领取天津市财政局颁发的《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
26.2007年4月18日,河西商务商贸节开幕,本届商务商贸节以“提升商务功能,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题。本所作为协助单位配合河西区计委、河西区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承办了以“现代服务业发展论坛”为主题的分论坛,杨春慧律师应邀担任分论坛的主持人,并作了题为“现代中介服务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演讲。
27.2007年4月20日,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师协会与天津日报经济周刊合作,围绕“律师为政府提供什么服务”召开主题沙龙。杨春慧律师应邀参加,与政府相关部门、司法局、律协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同探讨。相关报道刊登在2007年5月11日天津日报经济周刊。
28.2007年4月20日下午,焦洪宝律师赴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06年修订)制度与适用”的法律研讨。
29.2007年5月12日,本所作为协办单位参加了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的“2007年物权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焦洪宝律师、葛泰律师向大会提交了论文,焦洪宝律师在研讨会上就其论文《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下登记机关的责任与救济》进行了主题交流发言,杨春慧律师以点评人进行现场点评发言。
30.2007年6月6日—6月8日,由天津市政府、全国工商联、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在天津滨海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所作为中介机构参与此次盛会。本次融资洽谈会是2007年国内最大的一次融资盛会,本所向顾问单位及其他合作伙伴发出了31份征询函,广泛征询需求,以实现资源共享。
31.2007年6月25日,河西区慈善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河西区人大礼堂召开,杨春慧律师应邀参加会议并被聘请为河西区慈善协会的法律顾问。
32.2007年6月29日,应天津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站邀请,本所委派杜大伟律师与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的法律研讨活动。
33.2007年7月3日,杨春慧律师应邀参加河西区政协组织社区法制和社区建设委员会委员开展的协助政法系统加强队伍建设活动。上午,在河西区检察院听取政法系统各单位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下午,考察了河西区看守所和桃园派出所社区民防网建设情况后,在河西区法院就政法系统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与各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座谈。
34.2007年7月4日,本所在金皇大厦4楼多功能举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规范》与《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相关的领导、专家、学者参加。
35.2007年7月6-10日,本所冯会强律师、任祥明律师、冯莉红律师及律师助理刘俊华赴港澳旅游参观。
36.2007年7月19-22日,本所葛泰律师、实习律师王宁宁、李丞及工作人员张淑慧赴青岛观光旅游。
37.2007年7月24-28日,本所焦洪宝律师、杜大伟律师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市场处、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行四人,赴香港地政总署、香港土地注册处考察调研。
38.2007年7月28日,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大营门街蚌埠道社区委员会在浦口东里召开“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万人签名活动,本所组织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签名活动。
39.2007年7月,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同学来本所进行暑期实践活动。
40.2007年8月4日,本所召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意在总结上半年工作,找出不足及薄弱环节,在下半年工作中更好的改进加强。
41.2007年8月8日,杨春慧律师应天津市律师协会邀请在市律协会议室参加“市律协秘书处关于开展调研工作座谈会”。
42.2007年8月10日,天津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组织律师走进市儿童福利院,探望生活在那里的孩子,同他们交流联欢,本所杨春慧律师参加此次活动。杨律师为市儿童福利院患有唇腭裂儿童卫明帆资助手术费。



津ICP备05013993号

Copyright Kunpeng Solicitors. All rights reserved.